有关写状物的作文400字汇编10篇
无论在学习、工作或是生活中,大家都跟作文打过交道吧,根据写作命题的特点,作文可以分为命题作文和非命题作文。相信许多人会觉得作文很难写吧,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写状物的作文400字10篇,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。
现在,人们在谈及代替他人做某事,特别是代他人写文章时,称为“捉刀”。从字面解释,可以解作代人拿着刀。当然,“刀”不一定是真刀,可理解成各种工具和东西,故指代人做事。“刀”还可讲成“笔”,因古代无纸张之时是以竹简成书,要在竹片上刻写出字来,那“笔”必是刀类锋利之物了。因此,至今仍有“刀笔”一词。 “捉刀”原本来自一个有趣的故事。 据《世说新语》记载,三国时的魏王曹操,觉得自己长相难看丑陋,而手下的武官崔琰却仪表堂堂、英俊潇洒。曹操常有感于此,自叹自艾,于是,在一次接见匈奴使臣时,令崔琰代替自己,而自己却扮成武官,在一旁持刀站立,侍奉于崔琰坐榻,对使者察言观色。事后,曹操派人问匈奴使臣:“魏王何如?”意思是你看魏王怎么样啊?匈奴使者回答道:“魏王雅望非常,然床头捉刀人,此乃真英雄也。”也就是说,魏王的仪表看上去不一般,然而坐榻旁边的持刀之人,看上去那才是位真正的英雄呢!从此,“捉刀”一词就传开了。
清早,一个身穿粉红色上衣的女孩来到河边,她扎着两条可爱的小辫子,胸前戴着一条鲜艳的红领巾,背着一个咖啡色的书包,——那就是灵灵。她正在采摘菊花呢!小河边,各种各样的菊花争奇斗艳,散发出一阵阵淡淡的清香。很快,她的怀里就聚满了一大束花,像个花球似的,黄的、蓝的,十分惹眼。她的心里在盘算着要把这束美丽的菊花送给老师呢!
不一会儿,灵灵抱着菊花,怀着愉快的心情,来到这个简陋的办公室,轻轻地推开虚掩的窗。窗下便是老师的办公桌,办公桌上的一切她太熟悉了:日历、老花眼镜、笔筒、墨水、地球仪、作业本、语文书,还有没来得及合上的教学参考书……
灵灵看着这一切,眼睛湿润了。她仿佛看到了老师又工作到深夜;她仿佛又看到了老师对同学们嘘寒问暖;她仿佛又看到了老师带病给同学们上课……老师太辛苦了!想到这,她抹了抹眼睛,微笑着,把刚采摘来,还带着几滴露珠的菊花小心翼翼地插进那简朴的笔筒里。顿时屋里弥漫着一阵沁人心脾的清香,五彩缤纷的花给办公室增添了几分生机与活力。
“老师,谢谢您!多少个白天与黑夜,您为了我们的成长呕心吐血。在漫长的岁月里,谁也说不清您为我们付出了多少心血,可您从来没有说过‘苦’。老师,您是多么伟大呀!”
灵灵好像看到老师捧着那朵鲜花冲着她笑了,笑得那么甜,那么美……
记得几年前,我曾经养过几只小鸡,它们有着橙色的小嘴,尖尖的黄色的小爪子。有着小绒球般的身体,远看就像一只只惹人喜爱的小毛球。
它们喜欢在灿烂的阳光下晒太阳,累了就闭上眼睛睡一会,嗯!这对它们来说,是件很惬意的事情。它们还喜欢在地上扒来扒去,好像在说:"我是一只大力牛!"它们最喜欢吃的就是泡小米,这个可能就是它们世界的小米粥了吧?对了,它们还有一大爱好就是冒险!姥姥家后面有一片小树林,它们就喜欢到那里去玩,我们每次找它们要花好长一段时间,于是,我们给它们起了个外号叫"冒险鸡"。
有一次,我给它们做"小米粥",它们一看到美食就蜂拥而上,因为盘子太小了,它们你争我抢,一不小心,把一只小鸡推倒了,推到了"小米粥"里,我看见了,把眼泪都笑了出来。我给这只可怜的小鸡洗了脸,又让姥爷给它洗了个干净的澡,回头一看,呀,小米没有了,我只好又给它到了一些,但愿这样的悲剧不要再发生了呀!
你喜欢我家的小鸡吗?
“待到秋来九月八,我花开后百花杀。冲天香阵透长安,满城尽带黄金甲。”我吟诵着这首诗,不禁想起了菊花。
菊花虽然不像月季那样绚现夺目,不像荷花那样高洁,不像玫瑰那样千姿百态,不像牡丹那样国色天香,但它像松柏那样经风霜,耐风霜。
秋天来临了,百花凋谢,万物枯黄,菊花却傲霜斗雪,威严挺一立。有的菊花竞相开放,红的似火,白的如雪,黄的赛金,紫的像朝霞,粉的像丝绸;也有的菊花含苞欲放,娇滴滴地垂着头;还有的菊花露出了半边脸,似乎很害羞……菊花在绿叶的衬托下显得五彩缤纷,美丽极了!一阵阵淡淡的清香吸引了五彩缤纷的蝴蝶,蝴蝶在菊花上翩翩起舞。菊花也不甘示弱,趁吹来了一阵风,就在那练习舞蹈。蝴蝶和菊花正在比舞。突然,下起了雨,蝴蝶飞走了,菊花依然跳着。雨滴落在湖面上发出叮叮咚咚的声音,这声音是那样清脆,似乎秋姑一娘一在湖边弹琴。菊花和雨滴为秋天的到来歌舞。
我一爱一菊花!我一爱一菊花傲霜挺一立、不甘示弱的品质!
教师评语:作者写出了菊花的品质:傲霜挺一立、不甘示弱,也表达作者喜一爱一菊花和赞美菊花的浓浓思想感情。
我家阳台上放着两盆茉**花。茉**花的花、叶,都非常惹人喜爱。
茉**花的叶子是椭圆形的,碧绿碧绿的。清晨,碧绿的叶子上滚动着许多亮晶的水珠。在阳光下,那一片叶子绿得发亮。一条条花蔓伸出盆外,花蔓的顶端是嫩绿细小的新叶。
茉**花一般有5月至10月开花,七八月间开花最多最大。在那一条青色花蔓的顶端,长出了一个个小米粒那么大的花骨朵。花骨朵越长越大,像玉米粒那么大,第二天,在那那缀满了含苞欲放的花骨朵的绿叶中,开满了三两朵的白色的花,又娇嫩,又鲜美,层层叠叠。我看着朵朵小花,心里美滋滋的。
茉**花开得越来越多,越来越大,香味也越来越浓郁。在微风吹拂下,飘一阵阵扑鼻的清香,我小心翼翼地摘了一朵茉**花,细细的端详着,轻轻地闻着,慢慢地观赏着,不住发出“好香,好香”的赞美声。好像股清甜的泉水流进了我的心窝里,感到美滋滋的,睡觉之前,我总喜欢摘几朵茉**花,放在电脑桌上,让阵阵清香伴着我入睡。
我爱茉**花,我爱那翠绿的叶子,爱那洁白的花朵,更爱那诱人的清香!
“气死我也!”一股强劲的怒火是我从心里说出了这句话。 这一天我和同桌发生了一场“大战”。 我和同桌有一卷一样的粘胶,有一次,她的粘胶奇异“失踪”了,她说是我拿了她的粘胶,我紧锁眉头,气愤地说:“你的粘胶不见了,又不是我拿的,干嘛这样?”
“不是你拿的是谁拿的?”同桌也毫不留情。
“你最好趁我发毛之前把事情解决了,”我边拍桌子边用威胁的语气说“否则……”“否则怎么样,把我吞了?”同桌毫不在乎的反驳到。这倒让我心中的怒火顿时大大增加了,我怒吼道:“你爱怎样就怎样!”当我正想走出座位时,被同桌拦住了:“把你的粘胶拿来我看看!”“看就看,哼!”我不耐烦的回答到。哼,我倒要看看到底是不是你的粘胶,边想边拿出粘胶,她假装看了看说:“这就是我的!”
“哼”我气得要命,真想把她揍一顿。 第二天,她拿着找到的粘胶低着头对我说:“对不起,昨天我把粘胶忘到了家里,所以误会了你。”
“没事!”我高兴地说,就这样我原谅她! 啊!事情解决了,友谊挽回了,真是“双喜临门”。
我家门前有棵杏花树,它在我小时候就有了。现在我每次凝视着它,总会想起我和它之间的一些经历。
它高大挺拔,但也有那么一个两个的弯折。它经历了不知多少的岁月,虽说显得苍老,但仍然有着充足的活力。它身后有一个狗窝和一堆木柴,这让它显得更高大、更威猛。
春天的它,花开得粉红粉红,从那粉红的花苞到鲜红的花朵只有一天之隔。后来它的头饰越来越多,越来越大。最终,它成了我们家中最美的人。
夏天的它,枝叶茂盛,果实累累。枝头挂满了又青又小的.杏子,但现在可不能摘。有时候我实在馋了,于是就趁大人不在,马上偷摘一个,我尝了尝。苦涩涩的,特别不好吃。唉,只能耐着性子等待成熟。
秋天的它,叶子繁落。落地后,忽地一阵风吹来,树叶乍起,同样的高度,不同的位置,飞起来便像花蝴蝶一样,东飘西落。
冬天的它,扯掉自己身上的所有绿色,迎来刺骨的寒风和雨雪,面对它的是怪物似的隆冬,但它好像感觉不到一样,一直勇敢地面对一切困难。因为它相信离春天不远了。
对于我家的杏花树,还有一段非比寻常的经历。有一次,我们在一起玩游戏。让一个人爬上了杏花树,跳下来,我们接。那时杏花树还小,那个人跳下来以后,失去了方向,跳向了另外的方向,我们接不住的,就在我们都以为完蛋的时候,杏花树枝却神奇地接住了那个人。虽然后来被大人发现后还是一顿臭骂,但这棵杏花树立下的大功是不可埋没的。
对于这棵杏花树,我只有一句话可说:我爱你。
一天我去看望阿姨,阿姨家的大巴西龟生了四只小巴西龟。它们很可爱,眼睛黑得像两颗黑豆,转来转去可机灵了,巴西龟的头很小,是三角形,背着一个坚硬的外壳。尾巴像一根牙签那么细小,四只爪子非常锋利。阿姨打算把只小巴西龟送给我。我用“勇往直前”分别给它们起了名字。
四只小巴西龟全是嘴馋的家伙。我把龟粮放在巴西龟们面前,“勇往直前”不由分说就争抢起来。争着争着居然打起来了。小前用头撞小勇,小直毫不客气地给了小勇一爪。被抓的小前生气了,连忙给小勇一爪了。小往刚得到一粒龟粮就连忙往另一边跑去。三只小巴西龟闻到了那颗龟粮的香味。连忙追小往。小勇因为得太快,一摔就摔得四脚朝天。最后我把“勇往直前”分开再平均给它们两粒龟粮。小往睡醒时吃掉了那龟粮。
四只巴西龟不带很嘴馋,而且很懒惰。星期天的下午。我去给四只小巴西龟换水,发现四只小巴西龟在水里晒太阳睡大觉,一动不动。我把“勇往直前”翻过来它们也不理睬我,还是在睡觉。我把它们放在手掌上。
这四只小巴西龟又馋又懒但我非常喜欢它们。
夕阳如血,茫茫大草原上一匹黑色骏马引颈长嘶,矫健的躯体,疾驰在天地之间……在我印象中,马是奔腾不息的,我自认为马是最美的动物。
我爱马,虽然看到马的机会并不多,可自从见到马的第一刻起,我就深深地被它吸引了:我所见到的是一匹棕色的雄马,它栗色玻璃球似的眼珠闪烁着迷人的光彩,鼻孔不断地喷着气,长长的鬃毛一直垂到颈根,只半遮半掩地露出两只尖尖的小耳朵,长长的尾巴不知疲倦地甩动着驱赶苍蝇,长而壮的四条腿稳稳地立在地上。从那时起,我就喜欢上了马。
马是奔腾不息,瞧,这匹马很洒脱,全身是棕色的,两眼囧囧有神,直视着前方,它的两只前蹄突然凌空而起,两只后足微微弯曲,在急速得奔跑中,鬃毛和尾巴扬起,十分飘逸,在黄昏的大草原上尽情驰骋,西边的天空被夕阳烧成一片火红,望不着边际的大草原被镀上一层金。马蹄声有节奏地响着,马背上的人看看头顶上掠过的归鸟,放声高歌,歌声虽单调,可有了马蹄的伴奏就显得格外嘹亮而悦耳,马背上的人没有任何烦恼和忧愁,也没有任何纷繁的人和事闯入他的心扉……
这就是马,一匹奔腾不息地马。
今年在学习上我又多了一个形影不离的好伙伴——钢笔。
我的钢笔戴着一顶乌黑油亮的“礼帽”,穿着一件漂亮的黑色“长纱裙”,“脚”上穿着一双银色的鞋子,可真漂亮啊!只要把礼帽轻轻拔掉,就会看见一个爱“流口水”的“小嘴巴”,把那件黑色长纱裙“脱”掉,就能看见一根牛皮管子,那是专门用来“储存食物”的,只要钢笔写不出字了,我就会知道它“饿”了,我便拿着它去“餐厅吃饭”,我把它的“小嘴巴”放进墨水瓶里,然后把牛皮管子上的“小推车”往上移推,墨水也就跟着进来了,它“肚子”里的“食物”也越来越多了。等它“肚子”里装满了“食物”,我就把它的“小嘴巴”擦干净,我就又能写字了,这时,钢笔仿佛在说:“谢谢你小主人,让我吃饱了。”
写作业时我一直拿着它认认真真地写字,从来不乱涂乱画,它也一直默默无闻、毫无怨言地为我服务。书写的时候先把它的礼帽拔掉,然后就可以书写了,书写时,墨水就会顺畅地流出来,在洁白的本子上留下一个个整整齐齐的“脚印”。
钢笔给我带来了很大的帮助。以前用铅笔写字时,铅笔头一直会断掉,一直要再削一削,现在有了钢笔就不用这么麻烦了。自从有了钢笔我就更认真写字了,如果写错了字,那就麻烦了。所以每当我看到练习本上老师批的“优”时,我就由衷地感激我的好伙伴。
因此,我也越来越喜欢我生活中的好伙伴,学习上的好帮手——钢笔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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